代理记账
专属会计1对1服务,错误赔付,节省成本
查看更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
(一)有损于***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(二)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(三)外国***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(四)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;
(五)汉语拼音字母(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)、数字;
(六)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其中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,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***、国际等字样。
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***、国际等字样的,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。使用外国(地区)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、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(中国)字样
更多文章丨
您可能需要丨
快速查询服务丨
预约留言通道丨
热门资讯丨
您可能需要丨